原创销量不济、垄断受罚,长安福特经营雪上加霜!|汽车大观

作者:朱子悦 时间:2019-06-06 浏览量:70

近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消息,对长安福特实施纵向垄断协议依法作出处罚决定,对长安福特处以罚款1.628亿元。

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此次处罚的公司实体为“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”,该公司为长安汽车的子公司,也是其重要合营企业。受此消息影响,长安汽车(000625.SZ)当天股价走低,开盘价6.85元,收盘报6.49元。

违法行为长期存在

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出,2013年以来,长安福特在重庆区域内通过制定《价格表》、签订《价格自律协议》以及限定下游经销商在车展期间最低价格和网络最低报价等方式,限定下游经销商整车最低转售价格。

由此计算,长安福特的违法行为已经存在了近6年的时间。而在此期间,已有多家汽车企业因存在横、纵向垄断,受到来自国家监管部门的处罚。

根据不完全统计,2014年到2015年期间,因存在垄断行为而受到处罚的汽车企业及经销商就有:宝马、奥迪、克莱斯勒、奔驰、东风日产等,处罚对象既有豪华品牌也有经济品牌,其中,监管部门对奥迪、奔驰的罚款更是多达2亿元以上。

本次事件中,市场监管总局依据《反垄断法》对长安福特,处以罚款1.63亿元。

有分析认为,此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长安福特开出的罚单,已经算得上“手下留情”。按照《反垄断法》第四十六条“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,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,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”。

长安福特违法行为长期存在,罚款金额按照2018年度重庆地区销售额4%的比例计算,监管部门处罚力度相对温和,长安福特也做出了积极回应。

但对销量正 “失速”的长安福特来说,此次事件无疑是“雪上加霜”。

销量不佳渠道重塑

2016年是长安福特业绩“分水岭”。当年,长安福特共销售汽车94.4万台,创下历史新高,距离百万辆销售目标仅咫尺之遥。

此后,长安福特销量“失速”,2017年共售出82.8万台,同比下滑约12.3%。去年,长安福特销量更是“腰斩”,仅实现37.8万台。

“福特在中国市场有很好的时候,也有不好的时候,不好是因为没能抓住战略制高点,失去了市场先行者的地位。”福特汽车公司集团副总裁、福特汽车(中国)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陈安宁表示。

为应对在中国市场的不利处境,福特从今年初开始实施“更福特、更中国”的战略,并借由2019上海车展推出一系列新车型,希望拉开福特汽车在中国市场2.0时代的序幕。

此前,福特已有近40个月没有新产品在华上市,产品空窗所造成的市场份额流失,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挽回的,福特也曾试图在渠道建设方面寻找新突破。

去年,福特成立全国销售服务机构,取代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,作为独立的业务部门向长安福特董事会汇报。长安福特、进口福特及江铃福特乘用车开启了并网销售之路。

根据长安汽车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,长安福特4月所实现的新车销量为14797辆,同比下降60.9%。今年1-4月,长安福特累计销量为51597辆,同比下滑69.3%。

长安福特的销量颓势,延伸到了今年,并网动作似乎并未达到预期效果。

利润下滑谋求变革

作为长安汽车重要的合营企业,长安福特销量受挫也严重影响到长安汽车业绩。2016年,在长安汽车102.85亿元的净利润中,长安福特的贡献值高达90.29亿元,占比87%。而去年,长安福特净利润为-8.04亿元。

针对此次处罚可能造成的当期业绩影响,长安汽车(000625.SZ)公告称,按照国家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,长安福特已在2018年就上述行为可能导致的风险成本进行了预提,因此,本次处罚对长安福特和长安汽车2019年财务影响不重大。

对长安福特来说,继续进一步规范经营活动,切实维护自由、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,才是可持续发展的正道。

目前,“福特中国330产品计划”已经发布近两个月,按照其设计思路:在车型投放方面,福特未来3年内将在中国市场投放超过30款车型,至少10款为新能源车型,涵盖旗下福特品牌和林肯品牌。

产品研发方面,将逐步靠拢中国市场的特点,更强调科技化、智能化、高端化,并将产品从开始设计到投产的时间缩短近20%。福特新战略正在加速落地中,效果有待市场进一步检验。

现阶段,国内车市持续走冷,企业经营面临巨大压力。无论汽车企业如何根据市场调整变革,市场公平和消费者利益都应当是第一位的,否则,利益受损的是不止是消费者,还有经营者自己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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